制造和销售侵权产品者,终将受到法律严惩!
作为GS YUASA集团(简称总部)知财部在全球范围维护知识产权的一环,天津杰士电池有限公司(简称我公司)协同总部知财部,依据线索展开全面调查,迅速立案追诉,获得全面的胜诉,
目前被告均已按照法院判决书的要求,赔付于我公司共计56万元人民币,50.88万元现已进入我公司账户。
在此,警告一切制造和销售侵权产品的业者,不要心存侥幸知法犯法,也请消费者认准我公司商标及商品,我公司(原天津统一工业有限公司)目前在市场上的在售商品之商标,为“GS”、“统一“、“统力”三种,一切近似于我公司商标之商品,或近似于我公司名称的公司生产之商品,均与我公司(原天津统一工业有限公司)无关,且具有侵权之嫌疑。
案件详情如下:
自 2019 年 12 月 12 日起,我公司分别在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对于沈阳驼牌电池销售有限公司(原名沈阳杰士统力蓄电池有限公司)、袁某以及销售侵权产品的各地经销商(以下统称被告)侵犯我司所拥有的注册商标“统一”的商标权一事,向被告针对侵权产品提出了立即停止制造和销售,并向我公司支付侵权赔偿金之诉讼。
本案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沈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9 月 9 日,两院分别做出了我公司胜诉的判决,全面认可了我公司的主张,责令被告立即停止制造和销售侵权产品,并支付我公司侵权赔偿金共计 56 万元人民币,同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我公司再次重申:
天津杰士电池有限公司旗下所有的注册商标均是我公司的重要知识产权,对于擅自使用的侵权单位及个人,我公司将以坚决的态度予以打击并追诉!全力保护我司的品牌价值,为广大顾客提供安心的产品和服务。
商标侵权商品